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回复了关于立法规范过期食品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提案,其中提到,我国对回收食品加工再利用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食药监总局将积极呼吁并配合农业、发改、环保等部门及科研机构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共同推动过期食品回收利用技术发展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收到过期食品后,有的使用专门的环保焚化炉将过期产品进行烧毁,但成本较高且存在烧毁后的垃圾处理问题;有的企业将过期食品粉碎做饲料或者直接当垃圾扔掉,也存在霉变饲料或污染环境的可能;个别不良企业经过隐藏、更换日期或者作为原材料将过期食品二次加工后重新上市,给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造成威胁。 将过期食品“变废为宝”无疑对杜绝过期食品回流、充分利用废弃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参照发达国家做法,将过期食品制造饲料、肥料或加工发酵成甲烷作为工业能源,必将成为食品工业循环经济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我国,国内虽然有少数企业开始从事这一产业,如:利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等,但由于相关技术尚不成熟、产业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制约,我国对回收食品加工再利用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食药监总局表示,将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回收食品的监管,杜绝过期食品回流问题,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呼吁并配合农业、发改、环保等部门及科研机构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加大有关政策支持力度和技术攻关,共同推动过期食品回收利用技术发展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投稿及合作请联系:020-85501999-8802。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