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鑫说,“目前,在全国两、三千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基本分为无资金托管、银行资金监管、第三方资金托管三个层次。对于正规平台而言,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大大增加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机会。但对于那些有资金池、想跑路的平台,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窄。” 财雨网互联网金融平台董事长张福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从实务方面,对于当前逐渐成型的几类创新模式,如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等,都提出了务实的指导,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行业调研做足了功课。并且,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方面,都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 张福志表示,我们也期待监管部门对于分业的具体监管办法也能尽快出台,从宏观到微观都能制定明确的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行业运作。 山东省(宏观)金融研究院特别研究员李德荃认为,指导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合法地位和经营领域,对行业规范发展意义重大。他认为,下一步,监管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微等实体经济的作用,规范限制互联网金融资本流向股市、证券等领域。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