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逼死债务人 还要谋夺其房产 据安徽商报报道,合肥一以陈某某为首的黑恶犯罪团伙,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收取名目繁多的手续费、保证金、诱骗受害人签订各种空白合同、后期暴力催债霸占房屋等手段,攫取巨额利益,即便受害人被逼自杀他们仍不忘索债。5月26日,记者从合肥蜀山警方获悉,近日该团伙被警方成功摧毁,该案已一审宣判,陈某某等32名成员因涉黑等罪行最高获刑25年。 借款9万元 “赔”上婚房没还清 2018年7月,男子李某某报警称,自己之前去陈某某的公司借款,前后借款7次,扣除各种手续费到手9万余元,“前面几次借款是自己需要,后面几次就是借新款还旧账,恶性循环越欠越多。”李某某说,自己在对方的欺骗及暴力威胁下,与对方签订了大量空白合同、借条和收条等。据悉,因李某某在借款时抵押了房屋合同,陈某某等人伪造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将李某某这套婚房出租给自家公司,当作公司员工宿舍,长期霸占。李某某有家难回,无奈之下报警求助,直到案发,该房屋仍被霸占。 接警后,合肥蜀山警方认为这并非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于是成立专案组核查情况。经查,陈某某对外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受害人前来借款,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非法追债、虚假诉讼、强索财物、霸占他人房产等方式来获取巨额利润,将违法所得用来扩张业务、壮大组织,放贷业务从合肥扩张至安徽多个城市。经专案审计,该团伙非法放贷次数约2000笔,资金规模高达1亿余元。 受害者跳楼 仍不忘谋算其房产 在查清陈某某等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蜀山警方随即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陈某某等32名嫌疑人,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52起,查封涉案房产24套,扣押奔驰等作案车辆3部,冻结涉案资金214万元。 据了解,陈某某等人的所作所为可谓是恶劣之极。例如受害人周某曾向陈某某公司借款4万,实际到2.9万,后无力偿还,面对逼债周某跳楼自杀,然而陈某某等人仍向周某父亲索债,并用虚假的房屋合同欲霸占周某房屋,无奈之下周父强忍老年丧子的悲痛,多方借款才将债务还清。无独有偶,寿县人柏某向陈某某公司借款3万,后因无力偿还在家中自缢身亡。陈某某此后利用虚假诉讼,迫使柏某姐姐偿还剩余债务。 4月23日,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某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李某某等31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七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奋战180个日夜 民警交出合格答卷 随着该案一审宣判,陈某某等人得到应有处罚,该案的主办民警们也长松一口气。蜀山刑警三队民警陈偲说,该案侦办时间前后长达180多天,专案组民警辗转全国多地寻找受害人取证,并多次前往深圳、广州、上海等地调取海量的电子交易数据,专案组成员几乎牺牲了所有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不辞辛苦加班加点。 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给专案组民警身体也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办理专案期间,几乎所有专案组民警都因过度劳累引发了各种疾病,“而且每个民警都上有老下有小,但为了办好这个案子给群众一个交待,大家都全力以赴,跟家人只能说抱歉。” 同时由于该案属于新型犯罪,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就是非法讨债,不构成犯罪,非常抗拒公安机关的审讯。为此专案组民警转变审讯思路,从犯罪嫌疑人非法讨债行为的违法特征及其所造成的社会为害性、换位思考促使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服法,从而为案件审讯成功突破打下基础。(记者 李萌) (责编:鲁先红、郭宇)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