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6日讯(记者臧会彬)26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提出将建政府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多渠道支持住房租赁经营,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个人、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平台公司等多主体参与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格局;支持市场主体以共享经济的理念和模式,推动售后空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鼓励发展分时度假、在线租赁、房屋分享等各类共享型居住产品;鼓励市场主体及个人,利用共享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空置房屋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通知》还提出,为防范以租代售行为,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在用地方面,《通知》提出,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在年度住房实施计划中单列。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的,可按市场评估价差额补缴或退还出让价款。租赁住房用地的基准地价可暂按现行商品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60%执行。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