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需求,经设计单位同意,我公司拟对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沁水路388号,草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一期3#,二期7#楼进行局部设计变更,预计此变更可能会导致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或分摊系数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买受人对于以上变更持有异议的,请在1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处理,逾期我公司将以变更后的方案申报房屋测量登记等后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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