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魏志华)2月1日,笔者从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2月1日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该基金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所需资金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地方同级预算统筹安排,保障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工作正常开展”。这就意味着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的价格调节基金将不再需要缴纳。 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的同志告诉笔者,房产过户时,价格调节基金原来的征收标准是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三,以一套价值60万的房屋过户为例,该政策执行后,将少缴纳1800元的费用。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