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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到底该是谁的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05

“陈所长你看,这是我母亲写的,将房产留给我的……”

“我也有,我妈也给我写了……”

不久前一天的大清早,灌南县张店司法所来了两个不断争吵的男青年。

两个男青年姓张,是亲兄弟。几年前父亲刚去世,母亲也于不久前撒手人寰。弟兄俩争执的焦点在张店镇街心的一套房产上。

陈所长一边劝,一边详细了解事情的原由。原来,哥哥大张自幼吃苦耐劳、勤奋能干,成家后置了一份家产;弟弟小张自小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为鼓励小儿子上进,母亲生前和大儿子商量后亲笔立下遗嘱:只要小张改掉原来的坏习惯,老人百年之后房产由小儿子继承。为了得到房子,小张刚开始比较收敛,还找了一份工作。可好景不长,他身上的各种坏毛病很快又显露出来。看小张改变无望,老人心灰意冷,担心家产在他手中败光,便又亲笔写下另一份遗嘱,指定大张为房产继承人。母亲过世了,大张在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手续时,与小张产生纠纷。小张坚持认为,母亲是把房产留给他的,并有遗嘱为证。

了解了事情原由后,陈所长告诉弟兄俩,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大张手中的遗嘱是有效的。同时,陈所长又指出,这套房产是他们父母共有,父亲的那一半份额应由其母亲和他们两个人法定继承,母亲只能处分该房产共有的(自己所有的)和她继承的份额。

经过陈所长由浅入深的说法说理,小张表示,既然母亲遗嘱有效,他就不与哥哥争了。大张说,自己和弟弟血脉相连,母亲将房产给自己是怕弟弟守不住家产。如今父母都已去世,自己定会好好补偿弟弟,好好照顾弟弟的。

调解成功后,兄弟俩紧紧相拥。

记者 周新林 通讯员 汪萌 刘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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