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住建局一官员在任前公示中公开价值逾2000万元房产,引发舆论热议。对此,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10月30日对记者回应称:拟任干部的巨额房产确系父亲赠予。
26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金平,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随后,有网友发帖称,秦金平名下有4处房产,共计5000多平方米。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秦金平的房产来源是否合法。
30日,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该局调查,秦金平名下4处房产有3处是其父的公司未销售出去的房产,1处是别人抵押给其父的房产,在近三年陆续以秦金平的名义办下房产证。秦金平现任职务(泰州市住建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与其父亲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直接监管关系。其父开发的项目均在姜堰区,都由姜堰区住建局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双方在业务上不存在交集。此外,秦金平拟任的总工程师岗位要求与其父亲赠予巨额房产没有冲突。
然而,根据泰州市住建局公示的资料,秦金平自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姜堰市(现姜堰区,下同)建管局办事员、上海工程处副主任,姜堰市建筑安装总承包房屋开发公司副经理、经理,姜堰市建工局对外施工管理科副科长、技监科科长,梁徐镇党委副书记,姜堰市重点工程指挥部战前路工程办负责人,姜堰市人防办副主任,泰州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2008年任泰州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至今。
对此,有细心网友表示质疑: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其父开发的项目均在姜堰区,不存在业务交集,可这份简历明明显示秦金平曾长期在其父项目所在的姜堰区房地产建设相关部门工作,“子管父业”真的不存在利益输送吗?泰州市相关部门暂未对这一质疑进行回应。
此前,秦金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产系父亲赠予,所公示的个人事项完全可以查。30日,秦金平的父亲对记者表示,儿子名下房产确是自己赠予,自己只有一儿一女,把房子留给儿女很正常。
据知情人士介绍,秦金平之父曾在姜堰区某镇担任领导职务,自1998年开始注册泰州市金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在泰州市姜堰区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秦金平的父亲曾分四次累计向公司注资1901万元,其中最近一次出资在2010年4月2日,出资额为1185万元,距上一次出资时隔9年,表明在这几年间公司获得了较快发展。
律师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专家认为,对于“子管父业”这一说法暂不能妄下定论,应在公正、权威的调查之上作出判断。文/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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