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来沈的于先生这段时间非常郁闷:本来在皇姑区少年宫旁边租了个门市想开个小饭店,价格和位置都很可心,没想到装修完后,真正的房主告诉他:“这个房子早就到期了,我们现在不出租了。”而此时于先生已经交了6万5千元的房租。8月27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采访了于先生。
“今年5月29日,我在皇姑区少年宫旁边的一处两间房子的门上,看到一张出兑告示,我正在四处找房子准备开个小饭店,就拨打了上面的电话。”于先生说,当天是个周五,接电话的是一个姓富的男子,很快和于先生见了面。 “他告诉我,这两间房子原来就是一个小饭店,叫长江大食堂,房子是一家公司的,他是转租的,他和该公司管房子的人是亲属关系,所以这房子的水电不用花钱,都是公司出。租金要价7万元,后来讲到了6万5千元。”于先生说,他觉得这个房子的地理位置和房价都很合适,便和富某签了个租房协议。“我当时提出想要见见房东,富某说周末,人家没时间,要见就得周一见,还说有不少人要租这个房子,并催促我交钱,否则房子就租给别人了。我也是一着急,就交了富某6万5千块钱房租,签合同租到9月末。”
等到周一时,再给富某打电话,对方不接。“当时我也没当回事,觉得可能是临时有什么事。”于是于先生开始装修房子。“装修房子前前后后花了2万多元。可是到了6月8日,房东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把水电都给掐断了。我赶紧去这家公司问,人家告诉我说房子今年1月份就到期了,已经不外租了。” 于先生这才发现不对劲,于是到皇姑区黄河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让于先生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又把这家公司管房子的任先生找到派出所。两天后,民警告诉于先生说已立案了。 就这样于先生一直等着。装修也停了。“到7月末的时候我去问,民警说警方去富某家找了两次,对方都不在家。但办案民警给富某打电话,富某接了,他向民警说他已经把2015年1至9月的房租都交给该公司管房子的任先生了。派出所民警再联系任先生时,对方称富某是在6月18日,也就是于先生报案后,任先生给富某发了个短信,说人家报警了,你快点回来处理这件事。然后富某才给任先生的银行卡里打了2.16万元,说是房租钱。”
于先生说,办案民警告诉他,目前任先生已经把转过来的这2.16万元交到了派出所,并称“富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涉嫌诈骗”。眼下派出所已经将该案上报公安分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我把这件事说出来,就是想给大家提个醒。想要租房时,不管多么划算的房子,一定要把所有环节都考虑到再交钱,交钱时一定要谨慎。不要像我这样,交了房租钱,生意也没干成,这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杨硕 文并摄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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