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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无“五险一金”、无节假日加班费……湖南株洲一物业牛气冲天!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15
劳动者无“五险一金”、无节假日加班费……湖南株洲一物业牛气冲天!
――诛求无已熏心智,无良老板黑了心
   
      众所周知,劳动是一种传统美德。对于付出辛勤耕耘的劳动者,我们除了感激和赞美,再难表达心中的那份纯粹的崇敬之情。然而,面对湖南省株洲“家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美物业)的员工而言,饱尝了被任意侵权、歧视、践踏合法权益的事例亦是不胜枚举, 不可胜言。
        亵渎法律,任意侵权习非成是
     “家美物业”于2008年6月17日在该市石峰区注册成立。成立至今,现有14个服务处。记者曾多次接到投诉,称该公司对员工不买“五险一金”、节假日无加班费、强行要求员工自己出资购买工作服,甚至加倍收取工作服装费;去劳动行政机关投诉不是被“踢皮球”,就是被拒绝受理。就上述投诉事项,记者展开了细致的采访调查――
      原在家美物业南方印象服务处的周先生告诉记者:因无故调班产生争议,于6月14日却在莫名其妙中被解除了劳动关系。至今仍有半个月的工资未能领取、服装费尚未退还;原本为劳动者保驾护航的劳动仲裁行政职能部门却将我们几个人的投诉忽悠拒之门外。
      谭女士称,“我是一个下岗职工,属弱势群体一族,后应聘到南方印象服务处只工作了六天,在茫然间被辞退!去劳动局几次了,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实际上就是工作人员不愿受理,让维权者久拖而退。”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家美物业上班是不给员工买“五险一金”的、而且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大多情况下均是强制加班!
       刘女士说,家美物业在管理上采用的是:诛求无已,利令智昏的模式,对待员工一昧的苛刻无度,其行为远离了道德底线。
        她嗔目切齿地接着说,6月3日,我为服务处垫付了1000元生活费,竟被厚颜无耻的赖账――此举实乃龌龊,令人心寒!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告诉记者,周志力(家美物业总经理)曾在会上睥睨自若,牛气冲天的说:“我们这里没有‘五险一金’、也没有节假日加班费,哪个不愿意干,哪个就跟我滚”!
         第七十二条 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 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忽悠无弭,两区相互推诿“踢皮球”
        记者就劳动者投诉无门走访了该市芦淞区劳动社会保障局。该局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家美物业注册地在石峰区,其南方印象服务处虽在芦淞区,但依然不归我们管辖。
        石峰区劳动社会保障局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说,家美物业虽然是在我们区注册的,但办公地点却在“天鹅花园”,其区域归属权可能还是在荷塘区。
        该工作人员感觉此种解释亦是荒谬绝伦!接着说,“南方印象服务处应该还是归芦淞区管辖。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当还是属归属地管,我们无权插手,别人会说我们多管闲事”。
         记者又返回芦淞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坚持不受理劳动者投诉。记者要求给予不受理的书面答复而未能如愿。
         劳动者维权进展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
                记者:

 
工作服费从工资表造册中扣除。原本60元/套加倍收取120元/套。
 
劳动者垫付的生活费,无良老板赖账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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