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区分站3月8日讯(分站记者 胡飞云 通讯员 刘琼)日前,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妇联传来喜讯,岳塘区人民法院先进女性模范人物李姜荣获“2016年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我们了解到,全省共有9人获此荣誉,湘潭市仅李姜一人。 1982年出生的李姜,于2004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区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易家湾法庭副庭长,同时身兼院团支部书记。七年的办案生涯,她每年结案数都位列全院前茅,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优秀调解能手”;负责的团支部工作得到省、市、区团委的高度肯定,团支部也被授予“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2013年,她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区法院办公室主任,成为区法院最年轻的中层干部,从一线办案骨干转型为一名行政综合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宣传调研、机要保密、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带领她的团队奉公敬业,连续两年在全院综合绩效考评中获第一名,被院党组授予特殊贡献奖。2014年,她带领的办公室获“全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其本人获全省法院“最佳新闻发言人”称号。2015年,李姜还被评为了“向上向善湖南好青年”。 此外,在2015年由最高法院新闻局主办的“我为法治代言”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上,李姜一路过关斩将,最终从全国72位同行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称号,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座谈会上,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接见。 获得此荣誉,李姜非常激动,她表示将继续积极响应“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号召,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拼搏进取,继续争创一流业绩,尽展巾帼风采,为“大美湘潭”“四新岳塘”的建设,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贡献。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