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圣祥 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此次改革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3月25日新华网) 在过去,传统企业在进口货物过程中,主要征收的是关税、消费税以及奢侈品的消费税;而进口电商则征收行邮税,也就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新政颁布后,跨境电商被明确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税务成本势必提高;而参与“海淘”的消费者,单次交易超过两千、年度交易超过两万,均需纳税,“海淘”价格优势变小。 简要地说,新政变革的重点,是从过去鼓励所有类型的跨境电商,转变成只鼓励跨境出口电商和对实体经济促进作用较大的B2B模式(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对跨境进口B2C模式(企业对个人)的电商,则从鼓励变成了限制——我们熟悉的京东、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皆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 之所以要做这样的变化,看得见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跨境电商与传统进口企业之间的税负公平问题。由于有了跨境进口电商,境外货物可以直接入关,使得一些原本在中国沿海地区设立贸易公司的企业开始撤离,这些信号无疑引发了监管层的不安。再比如,监管成本巨大。数以亿计的单子才二十几亿美元,B2C规模越大监管成本越高,而且难于监管。 过去一万件衣服只对应一个报关单,现在每双鞋每件衣服都可能对应一个报关单,海关监管压力可想而知。所以,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曾公开表示,跨境电商发展B2B是主体,B2C是补充。B2C还会发展,但是走不远,走不大。跨境电商要重点发展B2B,这符合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成本,提高通关的效率。 不过,新政推出最根本的原因其实不是这些,而是“海淘”事实上对国内消费带来的冲击。从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转变,这是当下的新着力。但是,国人对外国货的青睐,已然超出了之前的想象,正从高端消费品向一般日用品渗透。去国外旅游的各种“爆买”,没出去的也通过跨境电商各种“海淘”,如何将国人在海外的消费转移到国内,是让管理层焦虑的事情。 去年,国人出境总花费高达1.35万亿元,同比暴增53%,而国际游客在中国的总花费才3846亿元,逆差9667亿元!有媒体测算说,这相当于使GDP增速减少了1.52%,相当于近1000万个工作岗位流失,相当于税收损失了1580亿元。跨境电商虽然暂未看到具体数据,但以国人在境外狂热的购物热情类推,逆差几乎也是肯定的。 本次税收新政,不仅针对“海淘”跨境电商,对海外“爆买”其实同样调整了行邮税,指向性因此十分明显。但是,要想把更多消费留在国内,单靠类似加税政策恐怕很难奏效。消费者之所以喜欢“海淘”和“爆买”,一是因为品质,一是因为价格。奶粉等消费品是因为前者,奢侈品等高端品是因为后者。 所以,最重要的不是调整税收政策,而是一方面提升国内消费品的品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严格采用国际标准,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另一方面降低相关产品的进口税、消费税,缩小境内外差价,让消费者能在国内以一样的价格买到国际产品。与此同时,通过免税店和跨境电商,让老外在中国能够消费更多。(舒圣祥) [责任编辑:刘冰雅]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