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儿子操办婚礼,新洲仓埠街的周先生花了14万多元,谁料女方始终不肯领证并回了娘家,婚事就此作罢。尽管在司法部门的调解下,女方答应退还4万元彩礼,但直到昨天,周先生仍未收到分文。 周先生的儿子今年28岁,在东西湖一家服装厂打工。2015年春节后,周先生托本村媒人牵线,认识了新洲区李集街27岁的女孩刘某。去年3月8日,两人在仓埠举办了婚礼。“我给了女方彩礼差不多9万元,另外置办东西及办酒花了5万多元,一共14万多元。”周先生说,儿子的婚礼办得还算风光。 但有一件事一直让周先生放心不下。“先前,刘某说办酒后再去领结婚证,结果办完酒还是不去。”周先生说,为了这个事情,双方发生了争执,刘某在办完酒后的第五天就独自跑到北京旅游去了。 从北京旅游回来之后,刘某回了娘家。“这明显是骗婚嘛!”周先生一怒之下,找到了女方家,并向女方家所在的村委会及新洲区李集街司法所反映了情况。 在司法所及村委会的介入下,刘某及其父亲答应,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各退还2万元彩礼,并当场退还了“三金”首饰。 不过,到了规定的日子(2015年12月31日),刘某不仅没有还钱,还换掉了联系方式。其父亲虽然在家,但明确表示钱在女儿身上,找他没用。 新洲区李集街司法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透露,刘某目前确实去向不明,其父亲说没钱。“目前很难定性是不是骗婚,这需要公安机关来认定。”工作人员说。 昨天,周先生告诉武汉晚报记者,他打算今天到法院起诉刘某。由于刘某父亲是这个调解协议的担保人,司法所建议将其一并起诉。(记者刘海锋)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