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墓志铭全文 法制晚报快讯 (文/记者 许腾飞 图/记者 冯明文)今日(11月11日)凌晨5时,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被迁入离呼和浩特市区近30公里的新墓地安葬。新墓地位于离市区近30公里远的宝珠山半山腰处,新墓地和旧坟地相距约20多公里,该墓由呼格父母花费15万元购得。 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获悉,呼格父亲李三仁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位于呼和浩特市桃花村的呼格吉勒图“旧墓”已被周边建起来的房子所“包围”,且破损得不成样子。“自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如何为儿子修建一个新墓成为我们新的愿望。” 呼格吉勒图的墓志铭由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所撰,由中国书协理事刘俊京书写。 呼格吉勒图墓志铭全文: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 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