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0日发布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围绕此次公告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自1992年长江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审计署根据国务院要求,已经21次组织对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建设情况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本次审计重点对三峡地下电站自开工建设以来至2015年4月底的投资完成、建设管理、资金支付和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物资供应等参建单位。由于三峡地下电站工程施工难度大、自主创新多、技术难度高,以及建设初期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在本次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在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审计发现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多预留尾工投资,超标准支付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等问题。对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列示的714720万元投资,审计核实后,调减33785万元,调整后的投资为680935万元。 二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一些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271.72万元;个别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 三是在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包括:低于规定价格42.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新华社)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