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周音) 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正式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交通运输部29日披露,《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准书递交国际劳工局登记之日起一年后,公约将对中国正式生效。公约详细规定了海员的最低从业要求、就业条件、船上生活设施标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等内容,明确了海员的权利和成员国的义务。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在第94届国际劳工大会上获高票通过,其目的是实现海员体面工作与生活,被称为海上劳动者的“权利法案”。截止到目前,共有66个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批准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中国是海员大国,约62万人具有海员资格,人数占世界海员总数约三分之一。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批准加入公约,将有利于加强海员权益维护,促进中国海运业健康发展。目前,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着力于推动中国全面履约。(完) (原标题:中国正式批准加入海事劳工公约)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