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8月31日电 (苗志勇)记者今日从四川广元纪检监察机关获悉,8月31日,广元市昭化区民政局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违规集资购车租车成为全市而被全市通报。昭化区纪委报经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子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监督失职的纪检组长黎君党内警告处分。 据查:2013年5月,昭化区民政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由全局职工集资购买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一辆租赁给本单位使用。车辆购回后,上户于局办公室驾驶员王某某名下,职工人均出资1.91万元。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该局累计支出租车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共计11.66万元,职工人均分得0.53万元。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