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学生发展的新特点,我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依据修订后的《守则》,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教育部 2015年8月20日 中小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