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7月28日,据《信息时报》报道,今年1月8日晚,广州的方先生因和几名同事打10元一局的麻将,被广州增城区警方以参赌为名行政拘留3日。事后他认为打麻将只是娱乐活动,并非赌博,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于是将增城区公安局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近日,增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时,增城警方辩称,方先生等人是“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公安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方先生打牌的地方曾因“扰民”被人举报过。法院认为,由于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赌博行为中“赌资较大”的起算点,根据“合理性”原则并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综合分析。方先生一桌当日采取“10元爆炸胡自摸奖五条码”的赌注方式,赢方每盘最大能赢300元,且在赌博现场已查获赌资累计800多元,符合赌博“赌资较大”的情形。据此,方先生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公安对其行政拘留3日并无不当。 28日至29日,该报道被中国新闻网、环球网、网易网等媒体转载162次。在微博平台中,新浪微博“@人民日报”相关报道被转评超3000次,微话题“#打10元麻将被拘留#”阅读量超223万次,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对于此事,网友声音较为多元化,有成都网友调侃“成都如果这样抓人,估计拘留所就满了。”也有网友认为“800元对经济发达的广东来说不算啥,口头教育就可以了,很多执法标准都是好久之前的,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还有部分网友力挺警方严格执法,认为“大赌都是从小赌来的”。 【舆情点评】在6月份发生的大学生“一元炸金花”被山东警方拘留一事中,警方的“顶格处罚”是否合理成为舆论质疑关键之处。本案例中,广州增城警方对“十元麻将”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再次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而法院在审理该案时的释法过程也引发舆论关注。可以说“一元炸金花”、“十元麻将”能成为舆情爆点,折射出公众不明晰娱乐和赌博之间的界限,同时也反映出现行法律对“赌资较大”缺乏具体认定标准,而这种关键问题上的模糊,造成政法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两边不讨好”,如拘留当事人,易被舆论扣上“乱作为”的帽子;而纵容“娱乐”,又会被举报群众贴上“不作为”的标签。 编辑:曾清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