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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警方回应“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确实参与营救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06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7月28日,一段“指责苏州警察对溺水儿童见死不救”的视频出在网络上,迅速被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引起了广泛关注。网友说,苏州一名儿童溺水,警察在现场表现非常冷漠,没有积极参加救援,这段视频瞬间引发众怒。现场民警是否“见死不救”?如果施救了,那处置又是否得当呢?   在长达两分多钟的视频里,一名儿童躺在路边,一名妇女蹲在地上哭喊,不断发出求救声。紧接着,一名赤膊男子拎起孩子双腿,把他倒背在肩上。围观的群众喊“让警车送医院”,可一旁的几位警察却似乎没有反应。随着这段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瞬间激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怒,许多网友认为,当事的警察太过冷漠。   网友:警车应该停下来,什么都别说,立马送到医院再讲。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表示:仅凭一段视频不能断定警察是不是真的“见死不救”。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记者随后赶到了事发现场——苏州市横塘镇石湖花园小区。横塘派出所警辅许仁男告诉记者:7月27日下午1点22分,他在赶往一个车祸现场时意外发现了这起溺水事故。   许仁男:一看见我马上汇报那个我们那个监控了,跟领导汇报,有一个事情,有个小孩溺水了,我过去说把那个小孩的脚拎起来,我说直接拎起来,把那个水能不能弄出来一点,他父亲在那边打,我们也开始帮着一起扶。   在现场,许仁男了解到,溺水的是一名7岁安徽籍男孩,父母在苏州打工。接到警辅的汇报后。横塘派出所迅速拨打了120,并增派民警到现场支援。监控录像显示:三名警辅到达现场后,协助男孩的父亲实施了拍后背、倒积水、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而同样参与急救的热心市民范先生也证实了警辅确实参与了营救。   范先生:一个警察跟我一起托的和一个父亲。   但遗憾的是,这一系列的急救措施没能让孩子醒过来。20分钟后,孩子被送上了120急救车,并送到了附近的苏州市中医院抢救。遗憾的是,因孩子溺水后、呼吸心跳停止了一小时,生命已经无法挽回。虽然苏州警方洗去了“见死不救”的嫌疑。但仍有不少网友在惋惜的同时、又提出了疑问:民警的现场处置是否得当呢?为什么非要等救护车,而不是用警车先送孩子去医院?苏州市横塘派出所指导员对此解释,当时民警认为,救护车已经在赶来的路上,警车上也没有专业的救援设备。权衡之下,他们选择了等待120到场。   指导员:家属要我们用警车送孩子去医院的时候,大致是1点42分左右,而当时我们通过电台联系,救护车已经离现场只有200米左右,这样救护车到现场更快,所以说我们就引导家属尽快到桥头上救护车。   另外,网友还质疑:现场民警是否采取了足够的抢救措施?有网友表示:民警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江苏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暂行规范》中,也要求处警民警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技能。警辅许仁男告诉记者他们只是略懂一点,没有实际操作过。   许仁男:我们这个没有就是真正的就是做过这种动作,就是说我们只是懂一点皮毛,懂是懂的,但是就是也是培训的时候教过的,但是没有实际操作过。   苏州市横塘派出所指导员告诉记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救护知识,他们在日常处理救援时,一般都是交给120去做。这种现象并非仅存于他们一家派出所。   指导员:我们民警和警辅的这个急救知识相对有限,如果施救方法不对,也有可能会小孩产生新的伤害,所以我们还是尽量等专业医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施救。   不过,苏州市横塘派出所也表示在这件事情中,民警工作也存在一定的瑕疵,值得反思。   苏州市横塘派出所指导员:应该说我们在接出警过程中应该加强跟这个受害人以及周边群众的沟通,在这起警情当中,如果说当时小孩的父亲要求我们用警车送他,我们民警当时通过电台已经得知这个救护车已经距现场只有200米的时候,我们现场跟群众解释一下,群众可能情绪会好一点,也不会有这么一个网上的炒作。   这起事件发生后,已经引起了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针对此次事件,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纪检、督察部门正在对处警过程调查,他们表示:如发现警员违纪行为,一定严肃查处,绝不护短,也欢迎社会监督。(江苏台记者陈闻 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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