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突破3000点,有点牛市的味道了。 牛市股神遍布,民间的大神又要开始出道了。于是出现了各种代为炒股的“大神”,大神按照比例收取手续费,出资人把资金交付给大神炒。 那么,民间委托理财中自然人做出的保底承诺到底是否有效呢? 其实,有不同的判法。今天我们看看比较新的最高法的意见吧。 《2018)最高法民申4114号案件中,最高院认为,作为受托人虽然对证券买卖的收益做出了承诺,但作为自然人做出的上述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受托人对于委托理财经营中的信息以及风险具备理性的判断能力,协议中约定郑华有独立的操作股票买卖的权利,在受托人没有资金投入而能获取高额回报的情况下,其所做出的证券买卖收益的承诺,并未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不违反公平原则。 不过,实践中认定合同无效的例子也不少。 我们的建议是,不要贪,不要将自己全部家当交给一个自己不熟悉的人,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股神也会失算,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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