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近日陆续发布公告称,拟出资100亿元和150亿元设立理财子公司。至此,目前宣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达到18家。按照《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将不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 理财子公司或成银行“标配” 中行、建行两家国有大行最近接连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至此,已有包括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内的18家商业银行宣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业内人士表示,待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银行设立子公司或专营机构将提速,首批理财子公司有望年内落地。 银行系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步伐,与理财新规息息相关。今年4月27日正式出台的资管新规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应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9月28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颁布,提出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根据10月19日公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是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注册资本最低为10亿元。 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同时还有利于优化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资管业务特点的风控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 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是大势所趋 降低理财门槛将惠及更多投资者 对多家银行争相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行为,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认为,意料之中、大势所趋。他表示,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有多个好处。“第一,可以实现风险的隔离,促进理财产业全面、健康的发展,真正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第二,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可以拓宽民企的融资渠道,帮助民企综合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从而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据介绍,银行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有很多“新意”,如: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与各类货币基金产品等形成竞争等。《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将不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此举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更加普惠化,覆盖更多的普通投资者。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